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及深圳市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的工作要求,根据《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深府办〔2022〕130号)文件精神,以深圳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获批为契机,抢抓重大历史机遇,聚焦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加快建设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发展标杆城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宝安区是深圳的经济大区、制造业大区,尤其是智能终端的大区,以无人机为代表的低空飞行器一直都是宝安的优势产业;宝安也是深圳航空航天产业的重要聚集地之一,区内航空航天企业数量众多,涵盖航空航天电子、无人机、卫星以及精密制导技术及装备领域。然而目前低空产业处于发展初期,缺乏满足低空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体系和相适应的科技基础设施支撑,也缺少稳定的市场需求、成熟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我区低空经济面临源头创新能力较弱、缺少重要平台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优质产业空间不足、场景应用等产业配套方面短板明显等问题。因此,通过制定出台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集中资源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对于推进宝安区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优质产业集聚区,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宝安区低空经济创新水平国际一流、基础设施国内领先、低空场景丰富多元、产业能级大幅跃升,产业生态不断完善,产业集聚效应凸显,低空经济产业链成型成势,成为我区未来经济重要增长极。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全文共十一条,其中有十条支持措施。
第一条鼓励引进低空经济重要机构。通过联合企业、科研院所探索无人机相关标准,积极争取行业管理部门审批的无人机适航审定(研究)中心、检验中心等机构落户宝安,对经认定的落户宝安区的低空经济领域重要机构,给予其空间、建设投入补贴。
第二条支持建设无人机飞行试验场。积极探索建设低空产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动宝安区无人机测试基地建设,对经民航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提供免费公共服务的无人机飞行试验场,给予建设及运营费用补贴,为无人机产业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条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搭建起降场地设施,完善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等多层次、多场景起降设施体系,保障无人机起降、备降、停放、充电、运输及服务乘客个性化需求等功能,并对在宝安区建设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
第四条支持开设货运应用场景航线。大力发展城市无人机配送场景,依托重点物流企业,以新安、燕罗、石岩等片区为重点,开展物流无人机配送试点,建设多层次低空物流枢纽体系,打造低空物流先行区。对在宝安区开设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无人机航线的货运运营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
第五条支持开设载人应用场景航线。积极申报国家首批智慧空中交通试点城区,筹划开通全国首条eVTOL商业化航线,逐步推广至市内出行、空中游览、城际交通等多场景,超前谋划eVTOL设施体系,规划布局覆盖全区、辐射大湾区的eVTOL航线网络。对于经主管部门审定在宝安区开设航线的eVTOL运营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
第六条支持企业申请适航审定。对将总部或研发、生产制造落户在宝安区,并在中国开展eVTOL适航审定的企业,按照型号合格审定全流程中所需的eVTOL航空器费用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第七条加大空间保障力度。依托燕罗等重点片区,打造覆盖低空保障、运营服务、低空零部件及整机研制等多元业态的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对新引进的符合要求的低空经济企业和行业协会,在我区租赁研发、办公用房及生产制造厂房的,给予房屋租金补贴。
第八条推动整机研发、制造和运营项目落地。发挥宝安大湾区核心区位和雄厚产业配套优势,招引集聚一批无人机整机研发龙头企业,对于新引进的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非载人无人机等飞行器的整机研发、制造和运营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第九条突破核心零部件及关键材料。大力培育引进低空核心零部件及关键材料研制企业,对于落地在宝安区的主控芯片、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连接器、航空级碳纤维机体等核心零部件或关键材料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第十条鼓励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支持拓展通用航空在城管巡查、医疗救助、森林灭火、城市消防、应急救灾、国土测绘、交通指挥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第十一条为附则,主要是明确本措施的适用范围、生效时间和有效期等内容。
四、编制特点
(一)坚持“配套支撑”。夯实低空智能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底座,目前低空产业处于发展初期,缺乏满足低空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体系和相适应的科技基础设施支撑。为此,本措施重点支持低空经济领域重要机构引进、无人机飞行试验场和起降设施建设。
(二)坚持创新导向。发挥深圳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引领作用,以建设“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以及“城市无人机物流配送”两项试点项目为契机,结合宝安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通过支持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非载人无人机等飞行器的整机研发及运营项目以及主控芯片、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连接器、航空级碳纤维机体等核心零部件或关键材料项目,实现科技创新资源整合。
(三)进一步简化政策内容来明确直达企业核心诉求,实现政策可操作易行。从广泛调研情况看,低空经济项目前期投资大、适航审定时间较长、场景应用不够成熟,落地核心诉求主要为厂房租金支持(不购地情况下)、适航认证申请补贴、载人和载物应用场景运营补贴等。为此,本措施第四、五条分别通过对开设载物和载人应用场景航线的运营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补贴;第六条对申请eVTOL适航审定的企业,按照型号合格审定全流程中所需的eVTOL航空器费用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第七条通过对在研发、办公用房及生产制造厂房的,连续三年的补贴支持,切实为企业减负。